一般情况下,依现在一般的有关案例的划分,游泳馆一半责任,监护人一半责任。如有其它因素,要兼顾考虑,比如孩子是否有相关疾病,监护人是否尽到了监护职责(是否在游泳过程中给于了足够的关注)等。游泳是风险运动,孩子去游泳。
法律分析:如果确实因溺水死亡,那么游泳馆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,为提供及时的救助或安全保障设施、措施不合格或存在缺陷,游泳馆就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。但如因其他原因死亡,如心肌梗塞,那么游泳馆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较小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在游泳池发生溺亡事故时,适用过错责任原则,即如果游泳池提供服务存在缺陷,对溺水死亡存在过错的,应对损害的发生承担责任;如果溺亡人一方本身也存在过错的,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。另外,如果。
游泳馆管理有漏洞、监护不到位、安全意识不强。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。武汉6岁女孩在游泳馆上课的时候溺亡,这个游泳馆存在很多问题,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游泳在管理上就存在巨大的疏忽,在女孩抱有永定的协议未成年人。
如果是在野外的话,那肯定就是孩子的家长承担百分之百的责任,是因为他监管不力。但是这是在游泳馆呀,我在这里是花了钱来游泳的,救生员的职责就是要观察有没有孩子溺水,如果有的话一定要及时施救。但是根据视频当中的。
具体的情况应该不清楚,但是女童在这个地方溺水身亡,俱乐部是逃脱不了责任的。
直到两分钟过去,一名男子才发现孩子已经溺死在水里了。全市对游泳馆停业整顿,不能让意外一直发生在自己的身边。网友认为游泳馆有100%的责任,孩子在水面挣扎那么久都没有人发现。救生员应该要时时刻刻的守在游泳池旁边,可。
我觉得应该是游泳馆,当然更主要的是追究教练的责任,这个合同真的是太可怜了,这么小。
我认为这次事故游泳馆本身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因为像如此大的游泳馆,安全措施是非常重要的。游泳馆一定要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,并且配备安全救援人员,时刻在游泳馆内巡逻。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及时救援,显然这名男童溺水的时候,
四川的一个男同学游泳时不幸溺亡,涉世的游泳池应该承担次要责任,作为孩子的家长则需要承担主要责任。在经过责任的划分,相信所涉事的游泳馆处罚力度并不是特别的重一些。家长在烈日炎炎的夏天,都会考虑带着孩子去游泳馆里面。